新生部、各系(部):
为贯彻落实《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关于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》(财教〔2011〕538号)精神,现就我院2015年退役复学学生学费资助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认真组织申请。各系(部)要积极组织自愿提出申请且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如实填写《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》(见附件1)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,《申请表》不得由他人代填,申请学生通过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在线填写、打印本表(手填及复印无效)。
二、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申请金额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,学费标准低于8000元的,按实际收费标准申请。
三、严格认真审核材料并及时报送
申请学费资助的退役复学学生认真按照《申请表》填写相关信息(须加盖退役安置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公章),并及时将填写的《申请表》(两份)及相关证明材料(身份证复印件、学生证复印件、入伍通知书复印件、退役证明复印件、复学证明复印件各两份)报送至学生科官莹老师处。
四、报送时间及联系方式
报送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0月30日,逾期未报转入下一学年度执行。
联系方式:学生科,联系人:官莹,联系电话:0851-86608630,86605992。
五、温馨提醒:教务科已经将退役复学学生名单(附件2)提供给学生科,请各系(部)根据名单通知这部分学生尽快前来办理。
学生科
2015年10月23日